新安一高
核心业务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» 核心业务 » 合同纠纷 » 合同纠纷
如何理解保证期间?
时间: 2021年6月7日 来源:本站原创

如果保证合同出现“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止、中断、延长的后果”实际带有不变期间的意思,即该保证期间是个不变期间,亦即相当于《担保法》中规定的排斥期间。债权人必须在此期间内主张权利,如不主张权利则必然失去权利保护。只有主张权利,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的情形。因此,在一般保证中,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,引起时效中为,也相当于向保证人主张权利。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则指承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的起始时间。通常情况下,应当从债务到期日开始起算,如同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。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河南慕容律师事务所    电话:0379-67282728    手机: 13838871118    传真:0379-67282728    邮箱:1004097058@qq.com
Q Q:1004097058    58950873地址:洛阳市新安县新城汽车站高层西单元三楼、五楼
豫ICP备12015194号-1技术支持:豫商网络
慕容公众号